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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灣生活了三十多年  從來沒用過 或 開過支票! 

在台灣  印象中~ 都要月入數十萬及每筆支出都高達萬元以上 的 有錢人  才需要 <支票> 這東西!

到美國來後  去銀行開戶  銀行行員問我們需不需要買支票

老媽子還沒來得及開口說 "不用啦! 我們凱布斯動物園還沒到那麼有錢~"

熊老爹就已經回答說 YES!

150張支票要美金15元  不知道這樣是貴還是便宜?! 

經過這2.5個月的證實  的確 支票在美國還滿好用的ㄟ

我們在紐約租的地方  停車是一個大問題 

每星期一三五日停在街的偶數邊 

每星期二四六停在街的奇數邊 



某天晚上  因為熊老爹及老媽子懶惰  沒去移車

凌晨三點多 (不知哪個警察ㄅㄟ ㄅㄟ 晚上不睡覺) 就給了我們一張罰單!

罰金美金10元! <但如果逾期不繳 開單的10天後  罰金自動加倍>

罰單上還寫著  不可郵寄現金 

市政府只接受現場繳費, Money Order<老媽子不知道要怎麼翻譯成中文>及支票

原本想去現場繳費  但是找不到地方  所以作罷!  這時才知道當初買支票是對了! 

第一張支票~ 繳罰單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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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北卡妮可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